上班第一天就摔伤,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要不要赔?******
上班第一天摔伤 公司赔了10万元
阅读提示
记者调查发现,近年来,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。“试工期”“试岗期”以及“未建立劳动关系”“未转正”等,不是逃避工伤赔偿责任的借口。建议用人单位在“社保空档期”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用工风险。
没有签订劳动合同,上班第一天就摔伤,公司要不要赔?这是前不久发生在湖南湘阴的真实案例。最终,湘阴法院判决公司对摔伤的员工赔偿10万余元。
在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,用人单位到底冤不冤枉?
记者调查发现,近年来,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。综合来看,在“倾斜保护原则”下,我国的劳动法更倾向于保护弱势劳动者利益,兼顾用人单位利益。
上班第一天摔成八级伤残
事情发生在2021年6月9日。老杨应邀前往当地一家建设公司从事装模工作。他和公司提前约定,工资按天发放。没想到上班第一天,他就因施工过程中脚下打滑,不慎摔伤了右手。后经工伤鉴定,伤情构成八级伤残。
赖以生存的右手致残,老杨觉得很倒霉。事发后,老杨与公司就赔偿事宜沟通,但未达成一致。向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后,仲裁委裁决公司赔偿老杨107498元。老杨不服裁决,诉至法院。
湘阴法院审理认为,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。老杨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但并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。
而在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上,法院认为,因老杨是临时工,又在上班第一天受伤,不能举证证明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。因此,仲裁委以该公司缴纳工伤保险的基数4931元,作为杨某工资计算工伤赔偿数额,符合相关规定,应予认可。
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向老杨支付工伤待遇费用共计107498元。记者了解到,目前该判决已生效,公司已向老杨赔付全部金额。
“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,理应被认定为工伤,并依法享受工伤待遇。”办案法官表示。
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
记者调查发现,在面对类似老杨这样的劳动者的不幸遭遇时,法院往往会在贯彻公平、公正原则前提下,对劳动者依法予以倾斜保护。
同样事发湖南,同样是上班第一天受伤。在长沙天心区从事外墙灯具安装工作的刘某,工作时不慎从高处跌落受伤,鉴定为九级伤残。
公司认为刘某刚上班第一天,双方还未签订劳动合同,也无法购买工伤保险,其与刘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。但法院审理后认为,公司作为用人单位,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是法定义务。刘某虽仅工作一天,但不影响对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。最终判决公司赔偿刘某18万多元。
即使上班第一天路上出了意外,也属工伤。2017年,小陈成功应聘昆山某电子厂。去厂里报到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。
电子厂认为,出事当天小陈并未到厂里办理入职手续,也未签订劳动合同,双方尚未建立劳动关系,自然就没工伤一说;公司并非不给小陈缴纳工伤保险,而是因为他没来报到,双方还未建立劳动关系,厂里没有义务帮他缴。
但法院最终认定,因电子厂未为小陈缴纳社保,小陈发生工伤,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电子厂承担给付责任。最终判该厂赔偿小陈11万多元。
如果入职第一天就离职,且回家途中死亡,算不算工伤?答案是:也算。同样是2017年的事:王某与悦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,被派遣至另一家公司工作。入职第一天,王某提出辞职,并办理了离职手续。不料当天下午,王某骑电动自行车被货车撞倒,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。
王某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。两家公司不服提起上诉。法院审理认为,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,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视为下班。且员工向用工单位申请辞职不等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。
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关键
“这些案例有两个常见的争议点:一是双方劳动关系的确立,二是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。”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帅分析。
吕帅告诉记者,无论劳动者是“上班第一天”或是“未转正”,只要符合劳动关系建立的特征,那么自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开始,二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已建立。
实践中,为了相互了解、选择,有的企业会为新员工设置“培训期”“试工期”“试岗期”等期限。但也有不合规企业借此推卸劳动用工的法律责任,不缴纳社会保险。一旦员工在此期间发生工伤,企业便以“未建立劳动关系”“未转正”为由,试图逃避工伤赔偿责任。“其实试用期对劳动者的影响仅表现在解除劳动合同和工资待遇方面,对工伤待遇没影响。”
此外,很多企业会选择在员工转正后缴纳社会保险,或当月入职、下月办理社保登记。吕帅认为这种做法不但不能为企业省多少钱,还可能带来无法预期的后果。
“社会保险法规定,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。转正后缴纳社保的操作显然违法;当月入职、下月办社保的操作看似不违反法定时限要求,但殊不知,30天之限是法律给予用人单位的最长宽限期,并非不缴纳社保的免责期限。”吕帅举了一个现实案例:2020年10月,上海某公司因工期紧张,加急招聘了操作工李某,当晚李某办好手续后正式入职到岗,不料工作两个小时后猝死。事后,家属要求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40万元。
“这就是一起典型的反映‘社保空档期’的事件。”吕帅建议,在“社保空档期”,企业可以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风险。他同时提醒劳动者,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,并以双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为由拒付工伤保险待遇,劳动者应准备工伤认定书、劳动能力鉴定结果、医药费发票及证明双方存在用工事实的相关证据,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。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。 (本报记者 王鑫 方大丰 本报通讯员 刘霜)
中共二十大报告传递中国经济确定性******
(中共二十大·观察)中共二十大报告传递中国经济确定性
中新社北京10月17日电 (记者 王恩博)确定性,这个当今世界的“稀缺品”,大量体现在中共二十大报告绘制的中国经济蓝图中。提出一系列新观点、新论断的同时,报告也以诸多具有连贯性、一致性的表述,传递出关于中国经济的稳定预期。
“发展”的地位进一步明确。二十大报告提出,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。这与十九大报告中“发展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”的表述一脉相承。
幼有所育、学有所教、劳有所得、病有所医、老有所养、住有所居、弱有所扶,作为一个大国,中国发展中的各项目标都需要财力物力保障,这归根结底要以稳定而可持续的经济发展为支撑。
2013年至2021年,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6.6%,高于同期世界和发展中经济体平均增长水平。这一时期,恩格尔系数降低至30%以下,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。正是经济实力的大幅提升,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成为可能。
二十大报告强调“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”,折射出中共对“发展”的重视一以贯之。“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”“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”等要求,则意味着中国经济将因应形势,不断改进发展“方程式”。
改革的方向也得到延续。“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”,连续两次党代会报告,这个表述一字不差。
十年来,中国共推出2000多个改革方案,涉及经济社会各领域,涵盖衣、食、住、行、教育、医疗、养老等各方面,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改革任务总体完成,十九大以后部署的新改革任务接续推进。
如今改革行至中流,剩下的多是“硬骨头”。在推动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、防范化解风险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等方面,尤其如此。
“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”“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”“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”……二十大报告中的改革相关部署,多落脚在亟待突破的堵点,以及微观务实的细节。
这将成为持续激活中国发展潜能的“钥匙”。中国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副司长蒋毅表示,中国将用足用好改革这个“关键一招”,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注入强大动力。
“开放”的决心有增无减。二十大报告明确“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”,在此前“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”的基础上,中国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。
过去十年,共建“一带一路”成为深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和国际合作平台,中国成为1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贸易伙伴,货物贸易总额居世界第一,吸引外资和对外投资居世界前列,对外开放的平台更高、范围更宽。
随着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提出“稳步扩大规则、规制、管理、标准等制度型开放”“营造市场化、法治化、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”“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”,中国对外开放料将走向更深层次、更优格局。
这无疑是世界的利好。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何伟文认为,中国打开国门,面向全世界合作,将获得广阔发展空间,也将为各国合作共赢提供强大支撑。
“民生”的思维贯穿始终。“增进民生福祉,提高人民生活品质”,这个历来被中共视作工作出发点、落脚点的议题,在二十大报告中不出意外占据相当篇幅。
收入是民众最有感的关键指标之一。报告提出,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,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。“促进机会公平,增加低收入者收入,扩大中等收入群体”的细致要求也被写入其中。中国的“民富”与“国富”已走上同一条轨道。
当然,随着中国人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更加丰富、全面,“民生”二字不再是单一领域的概念,更演变成综合性、多向度的载体。由此,“实施就业优先战略”“健全社会保障体系”“推进健康中国建设”等任务,在报告中都得到具体阐述。
“治国有常,利民为本”,当保障和改善民生从理念到执行层面都得到更好贯彻,中国人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将更加充实、更有保障、更可持续。(完)